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23.“你要在坛上从罪中清洁”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从邪恶中洁净。这从“洁净”、“罪”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清洁”是指洁净;“罪”是指邪恶,因为来自人的一切邪恶都被称为“罪”;“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和对祂的敬拜的一个代表(参看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由于所论述的主题仍是主的流注、同在,以及那里对祂的接受,所以“坛”也表示就接受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而言的天堂和教会。事实上,正是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和教会,因为主在那里是住在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住在人自己的东西里面。这也解释了为何“坛”还表示有天堂或教会存在于里面,因而有主存在于里面的这个人自己;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坛”表示来自主并与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同在的良善本身。
启示录就提到了这些意义上的“祭坛”:
有一根像量杖的芦苇赐给我;天使站在旁边,说,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在这段经文中,“神的殿”和“祭坛”是指天堂和教会,“殿”是指属灵教会,“祭坛”是指属天教会;“量”是指认识真理和良善的量和质;这就是为何经上不仅说量“神的殿和祭坛”,还说量“在殿中礼拜的人”。“殿”是指属灵教会(参看3720节);“量”是指认识事务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状态(9603节)。又:
我又听见另一位天使从祭坛中说,主神,全能者阿,你的判断义哉,诚哉。(启示录16:7)
“从祭坛中”表示从至内在天堂中,就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属天良善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耶利米哀歌:
主丢弃自己的祭坛,憎恶自己的圣所。(耶利米哀歌2:7)
“丢弃祭坛和圣所”是指丢弃教会的一切;“祭坛”是指教会在良善方面的一切,“圣所”是指教会在真理方面的一切。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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